
为宣传和表彰湖北省游泳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在2017年度各项游泳活动中的突出贡献和骨干作用,鼓励先进,增强示范效应,巩固活动成果,促进协会更好更快发展。湖北省游泳协会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湖北省游泳协会全体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名额10个
1、市(州)区县协会6个
2、俱乐部1个
3、企业单位1个
4、下属委员会2个
(二)优秀会员,名额15个。
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1人参加优秀个人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会员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省体育局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推动湖北游泳事业,特别是全民健身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拥护湖北省游泳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会费,热情配合支持工作,积极承办协会赛事活动,对于协会活动给予支持;
3、积极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游泳协会和湖北省游泳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4、机构完善,制度健全,有与协会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工作争先、活动经常、自律一流、服务至上;
5、坚持服务宗旨,努力为会员服务,作用明显,成绩显著,得到协会单位和会员好评。
(二)优秀个人会员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守《协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协会工作,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年度工作中贡献突出;
3、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支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为促进游泳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4.有其他突出贡献和事迹的。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由各单位推荐,并报送事迹《申报表》至协会邮箱hbswim@163.com,截止日期2018年1月22日;
2、请各协会单位将申报表(见附件)盖章扫描电子档于2018年1月24日上午11:30前发到协会秘书处邮箱hbswim@163.com;
3、推荐材料经协会秘书处初步整理筛选后,报协会领导机构会议讨论确定并公示,在年度理事会上通过。
五、评选结果
对评出的湖北省游泳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给予表彰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刊登、宣传。
湖北省游泳协会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