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第一届 “极目楚天舒”全民健身系列赛事
-----2017年“中国人寿杯 ”公开水域活动(沙洋站)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
湖北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游泳协会
沙洋县体育总会
沙洋县游泳协会
三、赞助单位:
四、日期和地点
2017年6月23、24日
沙洋游泳广场
五、活动项目
1、湖北省游泳协会横渡长江方队训练活动
2、沙洋汉江800米个人抢渡赛
六、参加对象
(一)湖北省各市州游泳、冬泳协会
(二)湖北省各游泳俱乐部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经公安部门办理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此确定参赛组别。
2、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
(二)报名人数
1、本次比赛活动只接受团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经湖北省游泳协会组织的400米测试赛10分钟以内达标者,必须参加湖北省游泳协会横渡长江方队训练活动。
3、沙洋汉江800米个人抢渡赛,需报领队1名,参赛队员不限,总人数限定在120人以内。
(三)年龄要求(不得跨年龄组比赛)
沙洋汉江800米个人抢渡赛分:
男子A组25-40岁(1977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
男子B组41-55岁(1962年1月1日-1976年12月31日)
女子C组30-50岁(1967年1月1日-1987年12月31日)
(四)竞赛要求
1、湖北省游泳协会横渡长江方队训练活动必须蛙泳。
2、沙洋汉江800米个人抢渡赛游进姿势不限
(五)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要求参与者赛前(3个月内)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合格血压和合格心电图,有照片、有医院公章的健康证明。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二)比赛顺序按照先男后女,男子A组、男子B组、女子C组。
(三)运动员持身份证参赛,无证者不得参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
( 五 )比赛中不得佩带划水掌,必须全程佩戴游泳安全装备。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每组录取个人项目前6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赛前规定时间 2017年6月20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 邮箱599289495@QQ.com。联系人:彭老师 15572673344,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截止后,参赛项目和运动员一经确认,不得无故更改和调整。
(三)各单位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
(一)技术代表、总裁判、副总裁判和部分裁判员由省游泳协会提名,报省体育局审核批准后选派,其他裁判员由赛区提名,报省游泳协会审核批准后选派。
(二) 技术代表、全体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大会报到。
(三)裁判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工作,经费自理。
(四)参赛各队的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裁判员。
十二、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三、设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裁判组协助实施。
十四、其他
(一) 大会为每名运动员参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 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 如需注册湖北省游泳协会会员,请联系湖北省游泳协会,电话:027-87937586。
(四)组委会联系宾馆,各队可自行预定,费用自理。
(五) 体检表不合规定的,不安排比赛。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本项目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1、参赛报名表
2、责任保证书
3、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