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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举办游泳救生员、社会指导员职业资格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15:55:52
文章来源:湖北省游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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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游泳协会关于201911月举办游泳救生员、社会指导员职业资格培训通知

一、举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游泳协会

二、培训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1130日(周六)、

上午:理论课培训

下午:水上实操培训

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特1

具体见日程安排

121日(周日)

水上实操培训

三、鉴定考试时间安排

12月下旬(待定)

四、参加培训报名条件

(一)初级申报条件(年龄要求:18岁—55

1、技术要求:受过一定的游泳训练,具有较强的游泳技能(能够连续游200米以上)。

2、基本技能要求。(培训前会组织技能测试,如不达要求,立即清退,培训费不退

救生员需具备:(1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达标。(2)潜泳20米,身体任何部位不能露出水面

    游泳指导员需具备:100米混合泳,以两种泳姿完成(必须包含蛙泳),每种泳姿不少于50米。(男子205,女子230)

五、报名联系方式和截止时间

      联系人:谢老师15972903716(武汉市内)

           王老师 13797895611(武汉市外)

      培训报名QQ群:372069465

报名截止时间:20191127

六、培训形式

培训由国家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培训讲师授课,小班教学,30人一组配备讲师一名助教一名。

七、培训内容、方式、获取证书资格。

(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具有国家培训教师资质的讲师授课。培训内容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游泳救生员培训大纲》进行授课,内容分别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

(二)鉴定(考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颁发的“游泳救生员” “游泳社会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证书可查询网站http://www.sportosta.org.cn

(三)通过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举办的培训班培训的学员,因个人原因主动弃考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1年内可免费再培训,并协助申请参加补考。

可提前登录湖北省游泳协会网站(百度搜索)在职业培训栏目提前了解培训考核内容

八、(一)培训费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收取。

救生员培训费650元,鉴定费:初级240元,中级300元。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费700元,鉴定费:初级240元,中级300元。资料齐全,按时缴费为确认报名。

(二)收费由培训单位统一收取。培训费由培训单位开具发票,鉴定费由鉴定单位开具发票。

九、其它

1、培训当天领取教材,并填写相关的表格。

2、举办方将为每位学员购买培训当天和鉴定考试当天的人身意外保险。

3、鉴定考试费为代收费用,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鉴定考试的,鉴定单位将不予退回鉴定费。

4、请学员自备游泳装备,自备水杯,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湖北省游泳协会

20191119